【2020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

甘肃省:公安推行“治安户长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2020年06月11日10:47  来源:人民网-吉林频道
 

甘肃省公安机关通过“四+”措施,创新推出治安户长制,有效破解农村地区长期以来警务资源不足、治安防范薄弱的难题,取得了群众满意、户长乐意、民警愿意的良好效果,走出了一条甘肃公安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路子。

一、背景和起因

甘肃属西部欠发达省份,地域狭长、村落分散,全省东西跨度达1655公里,共有1.6万个行政村、5.8万个自然村(组),农村派出所警力长期不足,治安管控基础相对薄弱。加之我省属西部欠发达省份,财力有限,推行公安部“一村一(辅)警”成本太高,也不现实。为有效破解农村地区社会治理难题,甘肃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公安部“绍兴会议”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理念,按照“一区一警、一村一户长”的目标,在全省农村地区积极组建治安户长队伍,协助开展治安联防、信息收集上报、110报警核查、流动人口管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情民意搜集、宣传教育、帮教转化等工作,有效提高公安机关掌控社会治安和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构建起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做法和经过

经过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协同发力,广大村组干部、治安积极分子主动报名、踊跃参与,公安机关通过“四+”措施,广泛动员、择优选聘,逐步发展壮大,目前已经发展成一支9.2万人的庞大队伍,覆盖全省1.6万个行政村和所有自然村,成为维护平安稳定的重要群众力量。

一是“警力+民力”凝聚合力提水平。高标准定位。为推动“治安户长制”深入开展,实现治安户长队伍有保障、可持续发展,治安户长主要在行政村和自然村的村书记、村主任和队(组、社)长中就地选聘,同时吸纳部分威望高、品行端的乡贤能人,充分借助其声望好、有能力、想管事、能管事的优势,作为基层派出所社区(驻村)民警的有益补充,将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管理服务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为夯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根基提供强有力支撑。严要求选任。按照“民主自愿、严格选拔、程序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群众报名自荐、群众公推或村委会、单位、社区提名推荐,派出所政审,乡镇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联审,县公安局审批的“双荐+两级四部门联审”,经公示后颁发聘书,聘任为治安户长,并在社区警务和“一标三实”平台实名认证。全要素保障。在村委会设立中心治安户长公示牌,公开治安户长的姓名、照片、联系电话及职责权限,并为治安户长配备“三大件”(治安户长专用章、制式通报联系卡、手提喇叭)和“六小件”(聘书、胸牌、袖标、手电、工作日志、工作笔记)。

二是“权力+责任”借势发力夯基础。甘肃公安坚持以治安户长为桥梁纽带,在赋予治安户长一定权力的同时,进一步明确职责压担子,既提升了服务民生的能力水平,又夯实了农村社会治理基础。赋予权力,充分发挥治安户长思想觉悟高、群众基础好的优势,专门刻制“治安户长专用章”,赋予其对居民户籍变动、入伍入学、受聘就业等方面需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材料的相关事项,提出初审意见的权力,避免群众在村组、乡镇和派出所间来回跑路,既充分调动了治安户长工作积极性,又有效提升了群众满意度。明确责任,根据农村地区邻里相亲、宗族相依的特点,充分发挥治安户长人熟、地熟、情况熟的特点,明确“五大员”职责任务,辅助公安机关开展基础防范工作。“纠纷调解员”,建立以治安户长为发起人、群众代表和德高望重之人为成员的“评估说理”小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治安防范员”,建立治安户长微信群,实时发布辖区“平安指数”和预警信息,由治安户长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治安防控工作;“普法宣传员”,采取走村入户或广播微信等形式,向群众宣讲政策及法律法规;“信息收集员”,随时收集农村不稳定因素、“一标三实”项目变更、实有人口变化、重点人员现实表现等情报信息;“交通劝导员”,逢农村集会庙会、红白喜事,在出村路口劝导督促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遏制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指导治安户长有效履行职责,切实提升农村地区自治能力。

三是“传统+科技” 创新动力增效能。甘肃公安在继承和发展农村群防群治传统模式的同时,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激发“治安户长制”更大活力,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信息化水平。依托互联网,在“甘肃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开发“甘肃公安微警务治安户长工作台”小程序,并通过安全数据交换平台,实时打通互联网与公安网端的业务流、数据流。同时,针对部分治安户长文化程度低,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问题,在小程序研发过程中最大限度使用“傻瓜式”操作,基本以“按住说话”取代了文字录入,在完成实名认证后,治安户长可以说几句话、拍一张照片或一段小视频就完成一条信息报送,确保了所有治安户长都会用、都爱用。依托公安网,在移动警务手机“一标三实”APP软件中开发供社区(驻村)民警使用的“治安户长”管理模块,形成社区(驻村)民警引导治安户长共同开展信息核查、指令反馈、社情民意搜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一标三实”信息申报的联动机制,有效提升工作效能。同时,通过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探索研发治安户长工作平台,并利用“两微一端”,发布共享相关法律法规、便民措施和户长工作动态,进一步拓宽了治安户长学习交流渠道。

四是“严管+厚爱” 激发活力创氛围。甘肃公安建立了一整套日常管理、监督考评、选聘退出等机制,确保治安户长这支队伍既能够发挥作用,又不出任何问题。建立教育培训机制。由乡镇政府、派出所、村两委会共同负责治安户长教育培训,采取派出所民警带头辅导、专家教授集中授课、试点先进治安户长现身说教、登录网上平台自学和以会代训、以干代教等形式方式,对政策理论、法律知识、业务能力进行重点培训,切实提升治安户长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管理运行机制。由乡镇负责对治安户长进行管理保障,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对治安户长进行业务指导,社区(驻村)民警负责对治安户长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同时,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了《甘肃省公安机关治安户长工作规范》,从选聘、职责、权限、管理、考评、保障等八个方面进行规范。建立以奖代补考核奖惩机制。省公安厅专门出台《甘肃省公安机关治安户长奖励经费发放办法》,划拨1000万元专项经费作为“资金池”,用于表彰奖励优秀治安户长,按照治安户长发挥作用情况实行微信积分奖励,同时对侦查破案、治安防控等发挥重大作用的治安户长实行“一事一奖”,奖金通过微信定期发放。市县公安机关积极争取财政拨款和社会公益资金资助,用于奖励工作表现突出的治安户长,救助患病和生活困难治安户长。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每年还将分别按照1%、3%、5%的比例开展“优秀治安户长”评选活动,对工作认真负责、群众满意的优秀户长分级表彰奖励;对不发挥作用、刁难群众、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受到刑事、治安处罚的自动解聘。同时,在互联网和公安网同步展示户长工作成效积分排名,公安机关落实工作考核排名以及各地重大工作成果播报,形成了各级公安机关和治安户长认真履职、争创一流的生动局面。

三、成效和反响

通过大力推行“治安户长制”,充分发挥广大治安户长在社会治安管理、社情民意搜集、案件线索上报、矛盾纠纷调处等方面的突出作用,全省公安机关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截至目前,广大治安户长充分发挥“说得上话、管得住事”的优势,及时排查矛盾纠纷4.8万余起,帮助社区民警调处化解2.1万余起,矛盾纠纷同比下降21.3%。特别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广大治安户长勇于担当、敢于斗争,向公安机关提供涉黑、涉恶类线索242条,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刑事案件1519起、抓获在逃人员156名;协助公安机关摸排登记、集中报废机动车辆2.4万辆,注销“八类”重点车辆1031辆,帮教稳控重点人员1.4万余名。2019年全省农村地区因矛盾纠纷引发伤害类案件同比下降19.7%,“两抢一盗”案件同比下降22.3%,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26.17%,农村地区治安形势明显好转,这些成效与广大治安户长的辛勤工作是密不可分的。比如,酒泉市肃州区总寨镇治安户长张立军及时发现上门女婿杨某某与岳母于某某矛盾纠纷,立即反馈社区民警并一起化解纠纷、消除隐患;天水市秦州区皇城村中心户长周社稷及时发现村民董某某与邻居石某因水路问题经常发生矛盾,经多次协调,最终达成各让20公分同修水路的协议,成为新时代的“六尺巷”。

各地治安户长协助维护“一标三实”基础信息3.6万余条,上报线索8.4万余条,协助破获刑事案件4300余起、抓获逃犯1020余名,协助帮教稳控重点人员8.8万名,2019年全省农村地区刑事发案同比下降5.3%,治安案件查处量下降24.8%、伤害案件下降8.9%、“两抢一盗”案件下降16.5%,农村地区治安管控基础进一步夯实。组织群众扑灭小型火灾160余起,上报违法随手拍信息3.2万余条,劝导制止“五小车辆”非法载人行为4.1万余起,1月至12月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26.17%、死亡人数下降17.48%、受伤人数下降26.9%,农村地区公共安全防控能力进一步增强。开展便民服务5.3万余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4万余起,1月至10月发生在农村因矛盾纠纷引发的命案同比下降37.75%,有效夯实了平安乡村建设根基,构筑起“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初步实现了“三多”(多破案、多查处、多打击)变“三少”(少发案、少伤痛、少损失)的工作目标,受到上级党委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与好评。

四、探讨和评论

治安户长制的推行是甘肃公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是公安部“一村一警”政策在甘肃的创新发展,是全省公安机关落实厅党委“1351”总体思路、推进社区警务工程的有力举措,对我省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相携百姓共谋治,换取陇原一片春。全省公安机关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携手广大民辅警和9.2万名治安户长共同努力、扎实苦干,推动治安户长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完善,切实打造深化基层社会治理的“甘肃品牌”,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作出应有贡献。

(责编:王海跃、谢龙)